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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某部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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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某部

某部受某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围项目流标暨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围项目流标暨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2020-WJBT-A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助理、张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0991-5986383、186908959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联系方式:高助理、张助理0991-5986383、186908959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某部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助理、张助理0991-5986383、18690895958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围项目流标暨二次公告

我部于2020年4月23日10:30开标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围项目(项目编号:2020-WJBT-A00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单位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做流标处理。现对该项目重新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0-WJBT-A003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入围的招标代理机构用于代理我单位部分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及咨询服务工作(以招标人委托的内容为准),入围3-5家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入围数量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为准)。入围后实际需委托的机构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被列入军队禁止或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服务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具备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代理军队采购业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及其他办公条件;具有完善的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六)建立军事安全保密制度,配备符合保密要求的专用设备用于办理军队采购业务。

(七)固定1个(含)以上专门部门和5名以上的专职人员负责办理本项目采购业务,专职人员熟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

(八)党组织健全,专职人员至少有1名3年以上党龄的党员。

(九)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从 2017年 5 月 1 日起(成立时间不足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本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不得转包、分包。

(十一)投标人自2017年至今须具有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招标代理服务经验(提供代理协议或业主证明材料)。

(十二)投标人须在省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及省财政厅备案证明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0428日至510日(10:00—13:30,16:00—19: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文件资料1份(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未进行三证合一的,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省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证明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051910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0519日10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助理、张助理

联系电话:0991-5986383、18690895958

接听时间:10:00-13:10,15:30-19:30(北京时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具备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代理军队采购业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及其他办公条件;具有完善的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六)建立军事安全保密制度,配备符合保密要求的专用设备用于办理军队采购业务。(七)固定1个(含)以上专门部门和5名以上的专职人员负责办理本项目采购业务,专职人员熟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八)党组织健全,专职人员至少有1名3年以上党龄的党员。(九)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从2017年 5 月 1 日起(成立时间不足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十)本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不得转包、分包。(十一)投标人自2017年至今须具有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招标代理服务经验(提供代理协议或业主证明材料)。(十二)投标人须在省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及省财政厅备案证明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8日 10:00 至 2020年05月10日 1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9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9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