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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原辅材料南京(红)油墨采购与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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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原辅材料南京(红)油墨采购与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730-196032XB0068/01),招标人为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名称: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原辅材料南京(红)油墨采购与服务项目。

1.2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本项目采购南京(红)油墨,具体参数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5  交货地点: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工业园区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25.616万元人民币(含税,税率:13 %,不含税价:199.660177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7本项目计划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招标供货周期为2年,具体供货数量按照招标人实际生产计划执行,此项目供货周期内有可能会出现供货数量低于或者高于招标数量,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投标人从事相应业务服务项目一年(含)以上。

2.2投标人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

(1)国税登记证副本中加盖相关戳印一页的扫描件;

(2)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投标人须提供1“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截图;(2)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

2.6提供投标人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和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投标人具有当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化品油墨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若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副本)以及所售产品生产厂家加盖公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9年719日至2019 年726,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以下材料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银川市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F601),或将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公司名称、联系人、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写明并拨打报名电话(报名联系人:陈雅媚、联系电话:0951-3813399)索取报名邮箱报名。

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4)通过“国税网站”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5)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可转账,付款凭证的备注栏中,须注明“XX项目的标书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9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银川市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F601。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2除上述两家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请各投标单位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单位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详细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F601

项目负责人:党坚、马宁宁

电话:0951-3908282

招标人: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工业园内

邮编:7511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953-5086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