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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文达实业有限公司科技产业园(A区)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电梯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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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秉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文达实业有限公司科技产业园(A区)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电梯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文达实业有限公司科技产业园(A区)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专业工程暂估价电梯设备采购

2.2项目编号:HKG-JS-202306026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工业八路以南,规划工业六街以西。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电梯及配套设备的采购、运输、培训、质保期服务、竣工验收、相关质量检验及电梯准运证的办理、备件供应、与货物有关的税费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2.5供货期:设备供货周期为30日历天。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的现行验收规范、规程、标准。

2.8质保期:电梯工程经过当地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监督检验报告之日起算12个月。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者经电梯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及以上、载货电梯(曳引式货梯)B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或具有新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3.2.2投标人若为电梯代理商,应具备以下资格:

(1)须提供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一个代理商仅能代理一个制造商的设备);

(2)代理商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及以上、载货电梯(曳引式货梯)B级及以上)或具有新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3)代理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或具有新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注:授权是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自2020年4月1日以来承接过拟投品牌电梯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等问题处于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5.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包含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的投标人,于2023年6月9日9时00分至2023年6月15日17时0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参加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4.3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址:上海市江场三路278号

人:张文钦

话:13003064710

招标代理:秉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美创科技产业园A-8-2号

人:陈先生

话:18237175631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赠之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中楼711室

电话:0371-60890276

邮箱:gqjsspb@163.com